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奖学金发放办法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2-23 浏览次数:74 |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管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奖学金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评定程序: 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评定,由班主任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条件和比例,提出具体名单,经系(部)学生科审核,报学生工作处批准。 (三)、授奖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成绩优良; 4尊敬师长,谦虚诚实,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5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6学期操行等第为优。 (2)获一等奖学金条件 1、必须符合基本条件 2、各科成绩原则上均在75分以上 3、体育合格 4、获奖比例不超班级学生数的3% (3)获二等奖学金条件 1、必须符合基本条件 2、各科成绩原则上均在70分以上 3、体育合格 4、获奖比例不超班级学生数的5% (4)获三等奖学金条件 1、必须符合基本条件 2、各科成绩原则上均在65分以上 3、体育合格 4、获奖比例不超班级学生数的7% (四)奖励金额 一等奖 300元 二等奖 200元 三等奖 100元 说明: (1)各等次奖学金获得者不重复得奖, (2)同轨班则以年级为单位,比例同上。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学期奖学金评定 1、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病事假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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