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校园法制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3-31   浏览次数:84

开展校园法制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据有关报道,进入90年代以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暴力犯罪突出,团体犯罪严重,各种社会因素对当前中学生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近段时期以来,我校学生违纪率呈上升趋势,吸烟、逃学、寻衅滋事、敲诈等重大事件时有发生,对师生心理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工作、学习秩序。

   一、主题思想

   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无法安居乐业,没有安全的校园和家庭,就不能健康的成长和学习,要保障健康的成长和学习,首先要宏扬法制精神,营造安全校园,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教育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并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决定在校内集中开展一次校园法制安全教育活动。
   二、活动主题:增强法制安全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

三、具体时间:4月10日至25日

   四、领导小组:

       组长:陈 

       副组长:毛振南、邓立公、黄凤英、李永良

       成员:薛卫清、施正元、徐元辉、马志军、朱平文、李雪元、曹伟良、李  栋、钱  兵、苏进方

五、活动要求:
    1、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按计划认真组织,班主任抓住这次机会做好本班学生的法制、校规校纪、安全等教育。凡是在报告厅举行的活动,各系部学生科组织安排80—100名学生到报告厅参加活动,其余学生由班主任组织收看电视。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系部要紧紧围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一主题,认真组织主题班会。教师在主题班会中,与同学们倡议,为创建一个平安、健康、良好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3、学工处、保卫处联合举办一期增强法制安全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展板。积极发挥宣传画廊的作用,从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出发,提高广大学生的自我保护和能力。

4、加强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学工处下发的宣传材料,要求宣传到每个学生。各系部选拔八名学生参加知识竞赛。

5、学工处做好报告厅布置、宣传报道工作;联系好电视直播系统。

六、活动安排:

 

 

 

校园法制安全教育活动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地点

内容

负责人

协办单位

1

4月10日

报告厅

法制副校长聘请仪式暨法制教育专题报告

邓立公、陈飞

 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司法局

2

4月12日

报告厅

现身说法

陈飞、黄凤英

 常熟市看守所

3

4月11日

报告厅

模拟法庭

苏再庆、黄凤英、薛卫清

本校信息系

4

4月18日

市看守所

学习参观

李永良、薛卫清

 常熟市看守所

5

4月20日

报告厅

法制教育专题报告

李永良、黄凤英

 常熟市司法局少年庭

6

4月20日

阶梯教室

法律安全知识竞赛

施正元、薛卫清、顾利群

市人民法院

7

4月10日--21日

宣传画廊

法制安全教育展板

施正元、顾利群

    派出所

8

4月24日

各班教室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主题班会

李永良、施正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