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申报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16   浏览次数:61

各系部:

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在校学生(高职2011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生(高职2011级、2012级)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优先满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两学期发放,即每生每学期15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贫困认定标准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父母持《特困职工证》的学生;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

(5)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主要指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单亲家庭学生、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学生、无固定经济来源的残疾人子女等)。可以提供街道或村级证明。

申请资助的贫困学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学习认真;生活俭朴。如有违纪,则取消其申请资助资格。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符合贫困认定标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成绩优良、品德高尚,曾在各级各类竞赛评比中获奖的学生优先考虑。名额分配看附表。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符合贫困认定标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分配看附表。

四、评选程序

各系部务必成立以系部主任为组长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系部上报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

各系部要全面宣传到位,确保每个学生都了解相关资助政策。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六)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采集表。系部按照分配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依据评审条件,由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提出本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审定。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

各系部要全面宣传到位,确保每个学生都了解相关资助政策。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七)以及国家助学金信息采集表。系部按照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依据评审条件,由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提出本系部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审定。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由于申请资助的学生信息需要录入“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所以,务必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一)贫困认定。

凡申请国家励志奖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先通过贫困认定。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贫困生认定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上报;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贫困生认定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上报。

所需材料如下:

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备案表》的电子稿及纸质稿(需系部签字盖章);

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稿(需签字盖章);

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稿(需签字盖章);

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表现评议表》的系部汇总电子稿;

5、《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

6、贫困认定信息采集表(“xxjbxxgx.xls”、“xxjbxxgx_jzxx.xls”、“xxpksxxgx.xls”)的电子稿。

(二)励志奖学金,请于10月12日前上报: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电子稿及纸质稿(需学生本人签字、系部领导签字);

2、《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采集表》的电子稿;

3、申请学生的贫困证明材料及获奖证明。

(三)大专国家助学金,请于10月21日前上报: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电子稿及纸质稿(需学生本人签字、系部领导签字);

2、《国家助学金信息采集表》的电子稿;

3、申请学生的贫困证明材料。

(四)所有贫困认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纸质材料先上交,经各级评审工作完成后会再下发,由系部存档备查。

六、其他

各系部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体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奖励对象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引导他们进一步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附件:

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备案表》;

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表现评议表》;

5、《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采集表》;

7、《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国家助学金信息采集表》;

8、《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江苏省常熟中等专业学校

                   二○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