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相关通知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16 浏览次数:63 |
各系部: 按照常熟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请各系部统计和上报2015-2016学年一、二年级(2015级、2014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 (请各系部按分配名额进行落实。把“告家长书”及时下发给相关年级的学生。9月23日前将相关表式、证明材料上交学工处。附件3中的特困学生请优先考虑!!!!)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办法: 1.资助对象: 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2015级、2014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 常熟教育局条线本次统计中专类(含中专、单招、开放班、汽车本科班学生)、联技院高职、技工类学生。其中,西藏班算在涉农专业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父母持《特困职工证》的学生;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 (5)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主要指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单亲家庭学生、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学生、无固定经济来源的残疾人子女等)。 2.资助标准及比例: 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平均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8%确定。 二、上报材料: (1)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留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证明材料(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件的优先考虑,只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其余学生需出具有街道或村委以上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先交电子稿。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各学校要充分领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的精神实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党和政策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客观公正。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中,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要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客观的评估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附件: 1.《中等职业学校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3.《常熟 2015年慈善助学统计表》 特别说明: 附件3由常熟慈善总会提供,表内学生为常熟民政局目前已确认的特困学生,请各系部在统计中职国家助学金时优先考虑。 凡是附件3中含有的2015、2014级中专、联技院高职、技工的学生,可不用填写附件1,只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并直接统计在附件2的统计表中。 敬请各系部仔细核查,确保不遗漏一个困难学生,将国家的资助工作落实到位。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