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励志成才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人:钱立新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次数:85 |
各系部: 为让在校学生能够分享励志成才典型荣耀背后成长的故事,鲜明地感受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在求学路上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组织开展“励志成才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工作两年以上的毕业生。 二、参评条件 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圆梦助学”等社会各类资助,并在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爱国爱党,在所在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励志成才典型的奋进过程,用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让广大同学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选材角度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 2.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左右,文章标题字体用宋体三号黑体,次级标题字体用小三号黑体,正文字体用宋体四号,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的虚构情节; 3.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本次活动,充分挖掘系里优秀毕业生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并抓住此次契机对在校学生做好相关励志教育工作; 4.每系须上报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1~2篇;各系将材料整理好后于2018年4月18日前上交给学工处张文清;材料包括(1).推荐表(附件),(2).参评学生的事迹材料和生活照(2张)。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 附件:“励志成才之星”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7日 |